空调维修招标文件范本-空调维修招标
题主是否想询问“空调已购买未走招投标手续的原因”?没有达到招标的标准,原来的供应商维护。
1、根据查询华律网显示,单位中央空调维保项目的规模和要求小,不能达到招标的标准或者项目简单,采取委托招标的方式能够满足维保需求。
2、单位中央空调维保原来采购的供应商进行前期的投资,或是长期的合作,因此双方有深入的了解和信任,可以直接继续合作而不必再进行招投标。
空调招标可以指定产品参数嘛
1、首先在招标文件中清晰准确地描述所需的空调型号、规格、功能、性能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投标商在参与招标前对要求进行全面了解,并且在投标时可以提供相应的机型。
2、其次在招标文件中设定供应商资格要求。
3、最后在招标文件中设定评分标准,对于空调的品质、性能、效率、环保等方面进行细化,以确保招标评审过程中每个细节都得到关注和评分。
医院50万以内中央空调及安装工程采购需公开招标吗?
不可以的。
属于歧视、排斥其他品牌、其他产品,有悖于招标投标法的公平、公正原则。
空调,即空气调节器,是指用人工手段对建筑/构筑物内环境空气的温度、湿度、洁净度、流速等参数进行调节和控制的设备。大部分利用冷媒在压缩机的作用下,发生蒸发或凝结,从而引发周遭空气的蒸发或凝结,以达到改变温、湿度的目的。
求空调、电梯等设备采购招标文件
不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规规定,政府采购金额大于100万的项目需要进行公开招标,50万以内中央空调及安装工程采购涉及到的金额没有达到政府采购法规规定的招标门槛,不需要进行公开招标。但是需要在医院内部遵守采购协议,履行采购过程中的程序和规定,确保采购的公平、公正、合法和透明。
关于空调的政府采购最低多少价格要进行投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七条 采购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其具体数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规定;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第二十八条 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第二十九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
(一)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第三十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四)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第三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第三十二条 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依照本法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第四章 政府采购程序
第三十三条 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部门在编制下一财政年度部门预算时,应当将该财政年度政府采购的项目及资金预算列出,报本级财政部门汇总。部门预算的审批,按预算管理权限和程序进行。
第三十四条 货物或者服务项目采取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
第三十五条 货物和服务项目实行招标方式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二十日。
第三十六条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第三十七条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需要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十八条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一)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制定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三)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
(四)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第三十九条 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当遵循本法规定的原则,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进行采购。
第四十条 采取询价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一)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询价小组应当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
(二)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
(三)询价。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你的问题不清楚。
1、政府采购包括6种方式。招标只是其中一种。
2、招标没设定最低金额,多少金额的都可以招标。
但招标法规定:招标成本所占比例过大的可以不招标。
3、建设项目相关的设备采购(如楼宇中央空调)100万元以上的必须招标。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每一个单项合同都需要招标。
4、通用的空调是否采用政府采购形式,根据各省市实施办法确定。本市的规定是3000元。
但这是说必须走“政府采购”,而不是必须“招标”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