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维修服务合同-空调维修合同需要交印花税吗怎么写的
物业合同就是物业服务合同,在我国有些合同是需要缴纳印花税的,但是物业服务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的缴纳范围。因此接下来将由我为您介绍关于物业合同属于印花税什么合同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一、物业合同属于印花税什么合同
根据印花税的定义,物业管理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企业无需缴纳印花税。
二、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
物业服务合同是规范物业管理各当事人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文件。
通常,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总则。总则是对物业服务合同的总的说明。总则中,一般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
1合同当事人,包括委托方(一般简称为甲方)和受托方(一般简称为乙方)的名称、住所和其他简要情况介绍。
2签订本物业服务合同的依据,即主要依据哪些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3委托物业的基本情况,包括物业的建成年月、类型、功能布局、坐落、四至、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概况等。
(2)委托管理事项。委托管理事项,也就是具体负责哪些方面的具体内容,有哪些管理的任务等。委托管理事项主要阐述管理项目的性质、管理项目由哪几部分组成等。
一般来说,物业委托管理的管理事项应主要有以下若干内容。
1建筑物本体建筑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
2物业公用设备、设施,如公用照明、中央空调的使用管理、维修、养护和更新。
3物业区域内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使用管理、维修、养护与更新。
4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包括商业网点等的维修、养护与管理。
5环境卫生管理与服务。
6安全管理与服务(如治安管理、消防管理和车辆道路安全管理等)。
7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8环境的美化与绿化管理,如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营造与管理。
9供暖管理。
10社区文化建设。
(3)管理服务费用。物业服务合同中的管理费用应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管理费用的构成,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包括哪些项目。
2管理费用的标准,即每个收费项目收费的标准。
3管理费用的总额,即合计每建筑面积或每户每月(或每年)应缴纳的费用总计。
4管理费用的缴纳方式与时间,即是按年缴纳,按季缴纳,还是按月缴纳;是分别还是汇总缴纳;缴纳的日期等。
5管理费用的结算,即缴纳的费用以人民币结算,还是以某一种外币结算。
6管理费标准的调整规定,即管理费调整的办法与依据等。
7逾期缴纳管理费用的处理办法,如处罚标准与额度等。
8专项服务和特约服务收费的标准。
9公共设备维修基金的管理办法等。
(4)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不同的物业,其物业管理的项目和具体的内容也不同,物业管理服务的需求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也不可能完全一致。所以,对于不同类型的物业,合同双方都要根据该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在物业服务合同中制订出有针对性的、适宜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5)管理服务质量。明确物业管理服务的要求和标准,对于合同双方来说都是有益无害的。它既有利于物业管理企业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从而增强市场竞争力,也有利于业主做到心中有数,针对明确的监督参考标准,更好地实施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监督、检查。
(6)合同期限。合同期限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和接受履行的时间。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一般应根据各地的实践经验以及具体的实际情况而定,但一定要明确合同的起止时间。当然,这个起止时间一定要具体。实际中经常规定到某日的24时止。另外,还要规定管理合同终止时物业及物业资料如何交接等问题。
(7)违约责任。所谓违约责任,是指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违反合同规定的义务,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由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应承担的以经济补偿为内容的责任。违约责任应尽可能制订得具体明确。
(8)附则。附则一般记录合同双方对合同生效、变更、续约和解除的约定。通常应注明以下内容。
1合同何时生效,即合同的生效日期。
2合同期满后,是否续约的约定。
3对合同变更的约定。
4合同争议解决办法的约定。
5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物业服务合同的分类
(1)根据物业的性质不同,物业服务合同可以分为居住性物业服务合同和经营性物业服务合同。
(2)按照服务提供的所在阶段不同,可以分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前者是指在物业销售前,由建设单位与其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合同,后者是指在建设单位销售并交付的物业达到一定数量时,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在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终止。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按印花税的定义,物业管理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企业无需缴纳印花税。
怎么样能最快的掌握房地产销售知识?或者说房地产销售需要掌握些什么知识?
现在我们买了房子之后,就要准备好一系列的收房手续了,千万不要小瞧收房和验房这件事情,这里面可是有很多门道,如果稍微粗心大意了一点,那就很容易在入住之后出现问题,到时候可是找谁都没有办法了。那么,验房注意什么?交房时要交哪些费用?接下来我们一起通过文章来看看。
验房注意什么?
1、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看墙壁竟然成为房屋验收的首要问题。其实即使是在20世纪80年代建的房子都没有现在的房子那么弱不禁风。
2、首先是验一下房屋的水电是否通了。当然,对于一些高级装修来说,多数的水电后期都要更换的了,所以有时候这些内容倒不是关键的了,但如果你不打算更换水电的话,那么这些东西就必须认真验收了。
3、验电线,除了看看是否通了电外,主要是看是不是电线是否符合国标质量。再就是电线的截面面积是否符合要求。一般来说,家里的电线不应低于2.5平方,空调线更应达到4平方,否则使用空调时,容易过热变软。
4、新房验收要验防水,这里所说的防水,指的是厨卫的防水。当然,目前交付的房子,有一些事先已经声明没有做防水,这就需要装修做了。如果在交付时已经做了防水,那么我们就不得不对防水是否做好做出验证了。
交房时要交哪些费用?
1、契税
目前国家规定契税征收税率为3%至5%,具体要以当地政策为准。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税按1%征收。
2、住房维修基金
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3、房屋尾款
关于这个尾款一般是根据双方合同规定,在交房时候把房屋尾款付清,对于贷款买房的业主来说,这就意味着你们该办理贷款了。
4、房屋面积差补款
这部分款项可以是业主交给开发商的,也可能是开发商补退给业主的,这就要看合同规定面积和实际测量面积的差来确定。所以在收房时候要根据《面积实测表》(测绘部门总结的)来计算误差。
5、证照印花税
证照印花税:5元/本。工本费:10元/本。
文章即是小编给大家解读的关于验房注意什么以及交房时要交哪些费用的全部知识了,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验房需要注意的事项有不少,我们准备验房之前应该具体的了解一下这些验房事项,而且要准备好相关的费用,做到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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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房地产基础知识
第一章 房地产法规
1、房地产交易的定义
房地产交易是指有偿取得或转让房地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及其它项权利的法律行为。所谓有偿取得或转让是指进行交易的房地产及其权益是作为商品而进行的交换,在交换中使房地产的价值得以实现。所谓房地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及其他权利是指房屋的所有权,土地的所有权和房地产的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这些权力的取得是通过房地产登记得以确认的。
2、商品房预售的含义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依法投资建造的内销或外销商品房在房屋竣工交付前预先出售给承购人,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包括与承购人签订的预订、预约或认购、定购等合约),并向承购人收取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3、商品房的预售条件
(1) 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 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 按提供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 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第二章 建筑基础知识
第一节 专业术语的认识
(1) 房屋:指具有承重支柱,有顶盖(层面)及围护墙(柱)体的建筑物。
(2) 房产:房屋产权的简称,房产包括房屋所有权,共有权以及由此权利所产生的房屋抵押、设典等他项权利。
(3) 建筑面积:指房屋外墙勒脚以上外围水平投影面积。
(4) 使用面积:指建筑面积除去内、外墙所剩下的面积。
(5) 技术层:指建筑物的自然层内或外,用作水、电暖、卫生等设备安装的局部层次。
(6) 地下室:指建在地坪(±0)面以下的建筑物。有采光窗的为半地下室。
(7) 阁楼:指位于自然层内,利用房屋内的上部空间或人字屋架梁,加建的使用面积不足该层面积的暗楼。
(8) 架空房屋:指底层架空,以支撑构件承重的房屋。其空间部位,一般为通道、水域或斜坡。
(9) 柱廊:指有顶梁和支柱,供人通行的建筑物(走廊)。
(10) 天棚:即天篷,指商场或办公楼内有透明顶篷覆盖的屋面。
(11) 挑廊:指挑出房屋墙体外,有围护物,无支柱的架空通道。
(12) 封闭阳台:指单元式成套房屋与房屋主体同时建造的全封闭阳台,自行封闭阳台除外。
(13) 层高:指地面至楼面、楼面至楼面、楼面至阳台(不含隔热层)或楼面至屋面的垂直高度。指下层地板面或楼板面到上层楼板面之间的距离,一般多层住宅层高在2.8米。
(14) 砖混结构住宅:由钢筋混凝土与砖砌的承重墙相结合,建筑而成的住宅(由于建筑规范规定,此种结构房屋总高度小于20米)。
(15) 框架结构住宅:以钢筋混凝土浇筑成承重梁柱,再用建筑材料隔墙分产装配而成的住宅。
(16) 基础:承受建筑物自重及使用荷重和自然因素引起的负荷,使之稳定安全的结构体系。
(17) 外墙:与外界直接接触的建筑围护结构部分。
(18) 山墙:东西两面的外墙。
(19) ±0:建筑物道层地坪的相对高度。
(20) 进深:建筑中表示纵向(建筑长向)尺度的名称。
(21) 开间:一般把建筑横向(短向)的柱与柱之间,或墙与墙之间的距离称为开间。
(22) 承重墙:砖混结构住宅中需支承建筑重和使用荷重的墙体,对房屋会直接产生安全影响的墙体。
(23) 非承重墙:对整体建筑不起承重力作用,但有可能对局部构件有支持、荷重作用的墙体。
(24) 弹性空间(可变空间):指在一定程度上有可能改变平面大小开头或可改变净空高度的平面或立体范围。
(25) 净高:层高减去楼板的厚度的差。
(26) 复式住宅:在多层或高层中每户在本层外另在其5层或下层再占半层,或在本层外在其上或其下错开半层,高层占半层或一层。
(27) 跃层住宅:在多层或高层中每户占两层或三层的住宅。
(28) 多层:四层至七层的建筑。
(29) 高层:八层以上(含八层)的建筑,规定七层(含七层)以上要设电梯。
(30) 三大一小:户型设计中浒的一种做法,大客厅、大厨房、大卫生间、小卧室。
(31) 三表出户:是小康住宅标准之一,即水、电、煤气表置于室外。
(32) 楼间距: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的距离,一般以间距和楼高度之比表示。
(33) 配套:使功能达到完善的措施,建筑中有社会设施配套,小区生活环境配套,住宅内部的生活设施配套等。
(34) 红线:由政府有关部门划定的用地范围。
(35) 占地总面积:建筑物占用土地的面积,谓建筑占地。小区占地面积包括用地范围内面积之和(包括绿化道路等)。
(36) 容积率:建筑总面积与总用地面积之比。
(37) 得房率:住宅建筑中的得房率指每户可作用的面积或可供 住户支配的面积与每户建筑面积之比。
(38) 绿化率:绿地总面积与总用地面积之比。
(39) 户室比:又叫户型比,是指各种户型在总户数中所占的百分比。
(40) 日照:建筑物能迎受到阳光的程度,住宅一般要求在冬至日至少有1小时的日照。
(41) 智能型住宅:高新技术在住宅中的体现,随科技发展其程序不断提高内容增多,当前计费以及现代化通讯(电视、电话、上网)技术装备条件。
(42) 节能环保建筑:采用现代科技对水资源再利用、废弃物再生再用、太阳能蓄电、照明、供热、隔热、保温、空气净化、防虫、防霉、空调省电等一系列措施而设计成的(未来)居住建筑。
(43) 组团:由数幢住宅楼组合成共同生活空间的院落。
(44) 居住环境:此环境泛指生活、文化、教育、商业、卫生保健、绿化、交通、环卫等一系列外界条件,是衡量居住水平的总称。
(45) 居住小区:具有相应规模的生活、文化、教育、商业、卫生保健、绿化、交通、环卫等设施,为居住建筑群服务的有组织规划的区域。
(46) 物业管理:为居住提供生活、文化、安全、卫生、设施维修等服务的管理机构。
(47) 保修期:办理交房手续时,开发商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对商品房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有明确说明,住宅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第二节 住宅面积的计算
(1) 应分摊的共有面积
① 电梯间、楼梯间、天面梯间(梯屋)、室内楼梯、走廊、门厅、大堂、中庭、管道井。
② 只为一栋楼服务的电房、泵房、水箱间、值班卫用房、专用设备房(层)
(2) 不需分摊的面积
① 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避难室(层)
② 用作公共休息、绿化场所的禁室层
③ 为建筑造型而建,没实际使用功能的建筑物
④ 两栋楼共有使用部分不分摊
(3) 房屋面积计算公式:
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建筑面积
本户套内建筑面积=本户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公用分摊系数= 公用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各户所有房屋)
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房屋建筑面积系数
房屋建筑面积系数= 房屋总建筑面积(幢)
房屋总使用面积(幢)
本户房屋建筑面积=本户房屋使用面积×房屋建筑面积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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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住宅基础知识
1、住宅:供人们生活居住的建筑。
2、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更换新鲜空气。
3、朝向:建筑主要房间面对的方向(东、西、南、北)。
4、隔音:建筑围护结构(墙体屋面)减低噪声的能力(以减少分贝<**>数表示)。
5、噪声级:不同使用功能的房间,要求达到允许的噪声量的等级(一般住宅为50**以下)。
6、隔热:建筑围护结构(墙体屋面)减少热量传递的能力,以隔热系数表示。
7、户型:居住建筑中表示卧室、厅房、卫生间的构成类型的简化的名称,如二室一厅一卫、三室二厅二卫等。各种户型可设计成多种平面组合,户型优劣是购房者主要关心的因素。
8、进深:建筑中表示横向(建筑短向)尺度的名称。进深大的建筑用地比较经济,但对日照采光等不利。
9、开间:一般指建筑长向的的柱与柱之间,或墙与墙之间的距离。
10、房高:指房屋的高度,一般指管口上沿到地面的距离(一些屋面上设有设备间的建筑,应计到设备间上檐)。
11、承重墙:需支承建筑重量和使用荷重的墙体,对房屋会直接产生安全影响的墙体。
12、非承重墙:对整体建筑不起承重受力作用,但有可能对局部构件有支持、荷重作用的墙体。
13、弹性空间(可变空间):指在一定程度上有可能改变平面大小形状,或可改变净空高度的平面或立体范围。
14、日照:建筑物能迎受到阳光的程度。各建筑对日照要求不同。住宅一般要求在冬至日至少有1小时的日照。
15、物业管理:为居民提供生活、文化、安全、卫生、设施维修等服务的管理机构,其业务范围随社会进步、生产力发展而不断增加。
16、跃层住宅:在多层或高层中每户占两层或三层的住宅
17、复式(错层):在多层或高层中每户在本层外另在其上层或下层再占半层,或在本层外在其上或下错开半层,高度占一层或半层。
18、智能型住宅:高新技术在住宅中的体现,随科技发展其程度不断提高、内容增多,当前住宅中应具有安全报警(防火、防盗、防煤气泄漏)三表(水、电、煤气)自动计表抄表计费,以及现代化通讯(电视、电话、上网)技术装备条件。
19、居住小区:具备相应规模的生活、文化、商业、卫生、教育、娱乐等设施为居住建筑群服务的有组织规划的区域。
20、组团:由数幢住宅楼组合成共同生活空间的院落。一般由数个组团组成一个居住小区。
21、居住环境:此环境泛指生活、文化、教育、商业、卫生保健、绿化、交通、环卫等一系列外界条件,是衡量居住水平的总称。
22、社区服务半径:各类日常生活设施服务的范围,以服务中心为圆点,以米为单位计范围大小。
23、节能环保型建筑:采用现代科技对水资源再利用、废弃物再生再用,太阳能蓄电、照明,供热、隔热、保温,空气净化,防虫、防霉、空调省电等一系列措施而设计成的居住建筑。
24、建筑风格:指建筑造型所采用的美学文脉。当前盛行的欧陆风格是对欧美传统建筑艺术 的借鉴。
25、车位:自行车、私家汽车泊位,分收费和免费两种,一般指公用停车场,不同于私家车库,居住小区必须有足够的车位。车不能停在道路上。
第四章 银行按揭资料
1、申请贷款所需资料
(1)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等到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个体工商户或私营企业可提供营业执照、验资报告、税单等材料替代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带原件核对)
(2)借款人所在单位或银行认可部门出具的借款人及其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个体工商户或私营企业可提供营业执照、验资报告、税单等到材料替代资信证明信(提供复印件、带原件核对)
(3)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4)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需首期支付30%以上,门面房首期支付40%以上(提供复印件、带原件核对)
(5)以所商品房抵押的,需提供房产所有者结婚证明,抵押房产有共有人的,需共有人签字,无共有人的需夫妻共同签字(提供复印件、带原件核对)
(6)开发商提供的阶段性担保
(7)借款人年龄加上贷款年限一般不超过国家的法定退休年龄;
(8)以房地抵押的需办理房产抵押登记、保险、公证手续;
(9)如以第三方财产作抵押,需提供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
2、贷款期限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期限15年,门面房按揭贷款期限最长10年。
3、个人住宅信贷的分类及担保分类
(1)个人担保贷款从资金来源分为商业性住房、担保贷款和政策性抵押贷款。
(2)个人担贷款从担保方式上分为抵押、质押(国库券或其它质押)、保证。
4、按揭贷款的操作程序
(1) 开发商与银行签定按揭协议
协议内容为:按揭项目(住宅)、按揭年限、按揭比例、资金的监管、担保责任。
(2) 购房者 申请 银行审核 购房者支付首期款并与开发商协定买卖契约 签订贷款抵押保证合同→抵押、公证、保险(目前属于购房者自愿行为)→银行审核后放贷款→购房者按期还款。
5、抵押贷款种类
(1)个人政策性住房抵押贷款(首付款不得底于30%)
(2)个人商业性住宅抵押贷款(首付款不得底于30%)
6、抵押贷款额度
每套住宅可贷款额度不超过房价的70%,其中公积金贷款额以商品房买受人自己办理。
7、还款方式及计算
(1) 等额本息还款法
每月偿还贷款本息= 贷款本金×月利息×(1+月利率)还款月数
(1+月利率)还款月数-1
(2) 等额本金还款法
每月还款额= 贷款本金 +(本金-已还本金累计额)×月利率。
(3)住房贷款有哪几种?
购房贷款资金的财务安排涉及的内容很广,但最主要的不外乎购房贷款的额度(成数)、期限和利率这三大问题。置业顾问在销讲过程中有必要向购房者说明目前现行的三种贷款方式: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是由商业银行提供的商业性贷款;个人住房委托贷款是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商业银行发放的政策性贷款;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前两者的组合。
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于已参加交纳住房公积金的居民来说,贷款购房时,应该首选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政策补贴性质,贷款利率很低,不仅低于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仅为商业银行抵押贷款利率的一半),而且要低于同期商业银行存款利率,也就是说,在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利率和银行存款利率之间存在一个利差。同时,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办理抵押和保险等相关手续时收费减半。
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以上两种贷款方式限于交纳了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员工使用,限定条件多,所以,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无缘申贷,但可以申请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也就是银行按揭贷款。只要您在贷款银行存款余额占购买住房所需资金额的比例不低于30%,并以此作为购房首期付款,且有贷款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那么就可申请使用银行按揭贷款。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可以发放的贷款,最高限额一般为10-39万元,如果购房款超过这个限额,不足部分要向银行申请住房商业性贷款。这两种贷款合起来称之为组合贷款。此项业务可由一个银行的房地产信贷部统一办理。组合贷款利率较为适中,贷款金额较大,因而较多被贷款者选用。
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公积金贷款)最划算,个人住房贷款(商业性贷款)利息负担最重,但与客户销销时尽量让他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省时省事。
3、住房贷款的申请条件
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即年满18周岁的公民。申请个人住房贷款需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有稳定的职业或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不享受住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享受住房补贴的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应向银行提供下列材料: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有关借款人家庭稳定的经济收入的证明;符合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抵押物或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持有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4、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程序
商业性贷款:大致程序为: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审查同意后签订贷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再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5、公积金个人房贷申办程序
第一步:借款申请人提出贷款意向,领取有关材料。申请人到其交存住房公积金的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要求,向贷款经办人员如实介绍其所购房屋情况,本人及配偶的工作和收入情况,希望申请的金额和期限,其住房公积金的交存情况,可以提供什么样的担保,同时领取借款申请表及有关材料,由经办人员给申请人初步建议,告诉其需要准备的材料。
第二步:借款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按照经办人员的要求准备齐全的文字材料,请经办人员审核。文字材料主要指:如贷款申请人购买商品房,申请人需提交填写好并由单位盖章的借款申请表、认购书或购房合同、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如贷款申请人购买房改房(单位售房、房管所售房),申请人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房改售房的方案复印件、售房方案的批复复印件、所售房屋的大产权(售房单位产权)或确权证明复印件;如贷款申请人购买安居房、集资建房等其它形式住房,须按照管理中心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
第三步:评估。对于购买商品房等需要评估的贷款,贷款经办人员对上述材料审核无误后,给借款申请人以初步意见,并开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持单到评估机构对贷款房屋进行评估。(一般由银行委托评估公司完成,贷款人支付评估费)
第四步:开具贷款承诺。评估完毕后,借款申请人持评估报告再次到管理中心,经办人员进一步综合评估结果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核。对于未签立正式购房合同的申请人,贷款经办人员审核同意贷款后开具贷款承诺书,借款申请人持之到开发商处签立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标准购房契约文本,购买期房者须办理预售登记。
第五步:开具《调查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持所有文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借款申请表、正式购房合同、购商品房等需评估贷款的评估报告。
第六步:银行调查。借款申请人拿到《调查通知单》后,要到《调查通知单》上注明的银行经办机构,由银行经办机构对贷款进行调查,并指导借款申请人填写有关的贷款合同。需要盖章的合同(如保证合同、收押合同)到有关部门加盖公章、采用财产抵押担保或购买购房综合险的办理有关保险手续,采用保证担保的银行对保证单位进行审核调查。
第七步:签署委托合同、委贷通知单。银行经办机构对贷款调查完毕后将有关材料送审核中心,并告知借款申请人等待通知。审核中心根据银行的调查意见对所有贷款材料、合同进行审批,审批同意后与银行经办机构签立委托合同和委贷通知单,通知银行可以办理放贷手续。
第八步:划款。银行在放贷前准备工作完毕后确定具体放款日期,通知借款人,并于放款日(或提前一两天)填写《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拨款明细单》加盖银行经办机构公章后到管理中心办理划款手续。管理中心贷款经办人没对拨款明细单审核后开具拨款通知单,通知财务人员开具有关划款单据。经办人员根据拨款通知单、拨款明细单登记后第二次录机。
第九步:放款。借款人于放款日到银行办理放款手续,贷款将直接拨付至售房单位帐户。贷款的审查发放手续完毕。
6、住房贷款如何偿还
偿还贷款本息的方式由借贷双方商定,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按月归还贷款本息,即分期还款。目前最常见的分期还款方式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等额本息还款法,即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息,直至期满还清,其每月还款额的计算公式是:每月偿还贷款本息金额=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遇利率调整及提前还款时,应根据未偿还贷款余额和剩余还款期数对公式进行调整,并计算每期还款额。
另一种是等额本金还款法,即每月等额偿还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每月还款额的计算公式是:每月还款额=贷款本金÷贷款期月数+(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月利率。
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不同情况和需要,选择还款方式。但一笔贷款合同只能选择一种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不得更改。
第六节 纳税
1、契税
契税是指房屋所有权发生变更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房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它是对房地产产权变动征收的一种专门税种。
1、征收范围及纳税人:主要是对个人和私营单位购买、承典、承受赠与或交换的房屋征收契税。
2、税率:1997年4月23日,我国颁布了新的《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契税税率为3%-5%。具体契税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率范围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昆明目前是按照普通商品144平方米以下按1.5%征收。144平方米以上(含别墅)及商铺按3%
2、印花税
印花税是一种兼有行为性质的凭证税,具有征收面广、税负轻、由纳税人自行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完成纳税义务等特点。
1、征税范围及纳税人:印花税的课税对象是房地产交易中的各种凭证。房屋因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发生产权转移时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便是其中之一。印花税由应纳税凭证的书立人或领受人缴纳,具体地说产权转移书据由立据人缴纳,如果立据人未缴或少缴印花税的,书据的持有人应负责补缴。
2、税率和计税方法:房屋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按所金额万分之五贴花。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
3、减税、免税规定:房屋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书立的书据,免纳印花税。
4、纳税地点、期限和缴纳方法:花税在应纳税凭证书立领受时缴纳,合同在签订时缴纳,产权转移书据在立据时缴纳。
印花税采取由纳税人自行缴纳完税的方式。
3、城市土地使用税
居住自购的商品房住宅、私有住宅者都应依法缴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使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固定税额征收。购房者使用的国有土地不仅仅是住宅外墙皮以内的建筑面积,还包括院、公共走道等等。每个住户在一幢住宅楼宇中均摊一份实际占地面积计税,税额测定和均摊方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实际,组织测量,取得科学的依据,通过立法执行。税收工作由当地税务部门负责,缴纳期限由各地自行规定。
4、城市土地增值税
作为个人所购房产,如果仅作为居住使用,就不用缴纳土地增值税;只有再转让、经营此房并获得相当标准以上增值收入时,才有必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的征收采用的是四级超额累进税率。
5、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对产权所有人就其房屋值或租金收入征收的一种税费。由于房产是财产的一种,所以房产也是一种财产税。
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
精装修收房要注意什么
任何房子或者是车子的购买都是需要进行证件的办理,以此来表示对房子以及车子的所属,面对相关证件的办理都是需进行费用的收取的。
一、办房产证收费标准
1、契税:1997年10月1日前签署合同的按6%收取
1999年7月30日前签署合同的按3%收取
1999年8月1日后签署合同的建筑面积在144/㎡(含本数)以下,且套内建筑面积在120/㎡(含本数)以下,且成交单价低于4600元/㎡,且小区容积率在1.0(含本数)以上,符合以上全部条件的按1.5%,有任何一条件不符则3%。
2、务费:3元/㎡。
3、登记费:100㎡以下的按90元/宗收取;100-200㎡的按100元/宗收取;每增100㎡加收10元。
4、测绘费:50㎡以下的按80元/宗收取;50-100㎡的按120元/宗收取;101-200㎡的按160元/宗收取;201-300㎡的按200元/宗收取。
5、印花税:0.03%。
居民住宅每套80元,如有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
其它房产建筑面积500(含500)㎡以下的每宗200元,500~1000㎡的为300元,1000~2000㎡的为500元,2000~5000㎡的为800元,5000㎡以上的为1000元;如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
印花税分为“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和“权利、许可证照”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税率为万分之五,计税依据为书据中所载的金额,买卖双方均要交纳:“权利、许可证照”税目适用5元/件的定额税率,买方交纳。
契税:由购房人交纳,是房屋总价的3%。
维修基金:
(一)购买不配备电梯房屋的购房人按75元/平方米(按房屋建筑面积计)交存。
(二)购买配备电梯房屋的购房人按120元/平方米(按房屋建筑面积计)交存。
(三)对定销商品房(含动迁安置房等)不配备电梯的房屋,购房人按40元/平方米(按房屋建筑面积计)交存;配备电梯的房屋,购房人按90元/平方米(按房屋建筑面积计)交存。
二、办理房产证所需材料
(一)个人购买商品房,办理房产证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
1、购房合同(正本);
2、购(原件);
3、竣工决算书(原件);
4、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必须本人亲自到场办理,如果委托他人办理必须提供经过公正的委托书。
(二)单位购买商品房,办理房产证需持:
1、购房合同(正本);
2、购(复印件);
3、竣工决算书(原件);
4、单位介绍信(同时还需注明单位性质、委托何人前来办理)。
三、办理房产证的流程是什么
(一)登记收件。产权登记的第一程序就是登记收件。登记收件表示主管机关接受产权人主张权利的申请。因此,产权人必须填写申请书,并交验有关证明、证件;经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收件。即接受申请书,收存需要进一步审查的有关证明、证件。
(二)勘丈绘图。它是对已申请产权登记的房地产逐户、逐处进行实地勘察,查清房地现状,丈量计算面积,核实墙体归属,绘制分丘平面图,补测或修测房屋分幅平面图,为产权全面审查和制图发证提供依据。
(三)产权审查。对申请登记的房屋,经过认真细致的实地勘察和丈量制图,掌握了房屋全部实况资料以后,即可转入产权审查。
产权审查是以产权档案的历史资料和实地调查勘察的现实资料为基础,以国家现行的政策、法律和有关的行政法规为依据,对照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墙界表、产权证件、证明,逐户、逐栋认真审查其申请登记的房屋产权来源是否清楚,产权转移和房屋变动是否合法等整个复杂细致的工作过程。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产权审查是全面的、更为细致的产权审查,是经过了登记收件勘丈绘图后的产权审查。
(四)绘制权证。对申请人申请的房地产,经过审查确认可以颁发产权证后,应及时转入制权证阶段。这个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绘制应颁发的产权证件。
(五)收费发证。它是产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最后程序,要求把应收的登记费收缴入库,把应发出的权证发放到所有权人手中。
房产公司某个开发项目的天然气管道安装合同需要交印花税吗
超详细的收房流程及攻略!
一、注意及时接收入住通知书
1.这是收房的第一步,要注意期限。一般,开发商约定的交房时限在通知书寄出30天内,所以购房者要安排好时间。
2. 接到入住通知书后,首先应判断开发商是否如期交房。若逾期交房,则应提出处理意见,并根据开发商的答复决定是否前往收房,按通知上约定的时间前往收房。
特别提示:
1. 要注意收房的期限,错过收楼日期麻烦多。
2. 收楼日期可提早不可推迟。若实际交楼日期超过了合同上约定的收楼日期,可考虑向开发商按合同索赔。
3. 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到场的,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亲友、律师进行,也可及时与开发商联系,商议另行约定时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4. 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收房手续,从法律角度来说,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买家应从通知单的最后期限之日起承担所有购房风险责任及税费。
二、确定房屋是否达到交付条件
1. 《竣工验收备案表》 ――最重要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目前收房环节中最应该注意的文件。该表是建设部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工作而制定的,它由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合验后,在工程竣工15天内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竣工备案。
《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的项目,只要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后,发展商就必须对楼盘终生负责。所以《竣工验收备案表》对房地产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按照有关规定,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就是“黑楼”,是不能入住的,购房者有权拒绝收房。
2. 《住宅质量保证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必须作为购房合同的附件,与购房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所以提醒收房者要仔细审查其中的具体各款,特别注意保修期限。
3. 《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使用说明书》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数、墙体结构类型等作出的相关说明和提出注意事项。
4. 《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
5. 《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
6. 实测面积登记表
特别提示:
1. 只有具备上述文件,才说明房屋已经具体交付条件。所以收房时先要审查相关文件,确认房屋已经具备交付条件之后,才能进一步进行验房、结算费用、交钥匙等交接工作。所以要对这些文件给予重视,尤其提示您要看原件而不是复印件。
2. 《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是最重要的文件,收房时不能只看开发商有没有这张《备案表》,一定还要仔细察看各个分项有没有都备案。它是收房的前提,即使开发商做得再好,如果没有此表就说明它根本不具备交房的标准,您有权拒绝收房。
3. 对于这些文件,一方面要验收它有没有,另一方面也要看验收这些文件取得的合法性。
4. 如果开发商拒绝出示这些证明文件、或文件不全,您可按购房合同第十一条,要求开发商签收“关于出卖人拒绝出示《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责任确认函”。
5. 提醒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管线分布竣工图,您可带走,作为证据资料保存。
6. 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上述相关文件,购房人有权拒绝收房,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三、房屋检验
收房过程中必须要掌握一个原则:“先验后收”。即购房者一定要先验收房屋(包括验收交房必须的文件),确认无误后再签署收房文件。
“先验后收”不仅是符合商业惯例的,而且也是有法律依据的。房屋的对价是房款,消费者只要付清房款,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比例的价款,就履行了合同的义务,开发商就应该交房。而在房屋交付以前,业主有权先验收房屋:
1. 检测房屋面积:
要求开发商出具《实测面积测绘报告》,根据房屋土地管理局所属的专业测量单位对每一套房屋面积进行核定所得实测面积,核对其与销售面积是否存在误差,误差率的范围有多大;若实测面积误差超出3%,可以中止收房。
2. 检验房屋质量:
购房者进行房屋验收时需仔细检查商品房质量,主要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 房屋本身的质量
(二)景观绿化、小区配套、设施标准等配套设施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三)装修质量
特别提示:
1. 一定要掌握“先验后收”的原则。
2. 如果开发商拒绝先验房后办理其他交付手续,则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签收“关于出卖人拒绝交验房屋的责任确认函”后中止办理手续。
3. 购房者应了解公摊面积及相关知识,防止开发商侵占。
4. 若发现有质量问题,开发商应限期维修,购房者应要求开发商签定书面函件,由此导致业主逾期入住的,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
5. 只要付清房款,按照合同约定购房者已经完全履行了合同的义务,开发商就应该无条件交房,否则应视为开发商违约,如果开发商拒不交房,应承担逾期交房的责任。开发商无权以“未缴纳相关费用”等任何理由而拒绝交房。
6. 不要将样板房标准作为现实标准,除非开发商将有关装修标准按样板间标准在合同中明确下来。
四、新房验收的最终结果
1. 房屋检验没有问题的:按实际验收情况填写《验房交接表》等相关文件。在这个记录表上,应把检验情况逐一记录,凡是无法确认的事项,则不记录或写上“暂不清楚”、“无法认定”等字样。若发现问题,则如实记录下来,并要求发展商限期处理。
2. 如有不满意的地方,可提出意见并将意见填写在《验房交接表》中,作为书面依据,如发展商未准备有关表格,买家应另以书面形式将意见送交发展商。
3. 发现问题,买卖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属可整修内容,应协商并签署有关整改维修文件,约定下次验收时间(一般不超过30天)。
4. 对发现的问题要详细在验楼表上予以注明,如果确实属于不能收楼的,要详细写明不予收楼的原因并要求开发商签字、盖章。
特别提示:
1. 验房后要坚持的原则:只要发现问题,不管大小,都要在相关文件或表格中记录下来,而不管开发商陪同的收房人员如何花言巧语;如果楼盘根本就没准备验收登记表,则应自备纸笔,一一记录。
2. 物业公司的行为代表不了开发商(除非有明确书面授权),因此不要就房屋质量的问题与物业公司签署文件。
3、验收房屋发现问题时,一定要开发商盖章确认,约定处理方案。
4、如果开发商拒绝盖章确认房屋存在的问题,一定要取得证据,证明不是买房人不按时收房,而是开发商拟交付房屋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或法定条件。
注意事项
以下问题,购房者在买房、收房过程中会经常遇到,特别经常遇到此类的咨询问题,把关键注意事项列出,提醒消费者予以重视,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买房相关税费
(一)商品房买卖应缴以下税费:
1、契税
2、房屋买卖交易手续费
3、买卖合同印花税
4、公共维修基金
5、房屋所有权登记费
6、房屋所有权印花贴税
7、权证工本费
(二)税费问题
特别提示:依据法律的规定和大部分购房合同的约定,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等费用均不能作为开发商交付房屋的前提。
1. 契税
契税是业主取得产权证时向国家交的税。
缴纳时间:契税只能在过户时交纳
特别提示:除税务机关,任何单位无权代收。
实施:业主入住时不需要向开发商交纳契税,等房屋可以办理产权证之前自己到税务局直接办理。
2. 公共维修基金
此项基金不同于物业管理费,只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
税率:房屋成交价 的2%。
特别提示:任何开发商、物业公司都无权收取或代收大修基金。该基金应该交给小区办。如果您将大修基金交给开发商,您很可能无法要回。
3、面积测绘费
面积测绘费收取原则为“谁委托,谁付费”,购房合同已规定开发商向购房人提供面积测量数据的义务,故此费用应由开发商交纳。
4、物业费
一年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和水电保证金
特别提示:普通小区交一年以下物业费并不违规。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收费办法应在经营场所或收费地点公布。
5. 产权代办费
业主完全有权选择自行办理产权证,开发商无权强行向业主收取该笔费用。
二、面积问题
面积问题是消费者最为关心的内容之一,购房人买房时尤其是买期房时,一定要考虑到合同面积与实际面积可能出现误差这样的问题,并在签订合同时以附加条款加以防范。
(一) 存在的问题:
1. 商品房合同面积与实测面积存在误差,这一直是个焦点问题。
消费者常常因面积问题出现纠纷而处于被动局面,建议购房人在购房合同中对相关可能出现的问题详细进行约定,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2. 开发商有时能利用公摊、面积测量侵占购房者的合法利益,还不易被发现。
正确测算房屋面积,是专业人员的工作,一般购房者根本无法完成。其次,面积测量的人工操作特点,正常误差都难以避免,一些开发商在使之产生人为偏差侵占购房者一、两米面积轻而易举。再有,由于消费者相关知识掌握不够,使得购房过程中信息不对称,开发商很容易偷梁换柱,把非公摊的面积加入公摊之中。
(二)如何解决面积误差?
面积误差:根据有关规定,买卖双方因设计变更造成的实测房屋套内面积或建筑面积(含公摊面积)与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房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要求退房。开发商应在买房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退还已交房款,并支付已付房款利息。如购房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购房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开发商返还购房者,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双倍返还买受人。
特别提示:
1. 想测出您买的商品房的真实面积,首先购房者索要出建筑的竣工图纸,请专家根据图纸进行计算。
2. 签定合同时应该细化条款,应该约定实际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如规定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购房人有权退房。
(三)关于分摊面积
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原则:
1、商品房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本幢内的公用建筑面积,与本幢不相连的公用建筑面积不得分摊到本幢房屋内。
2、为整幢商品房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该幢楼各套商品房分摊;为局部范围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摊。多次分摊公用建筑面积的,分别计算分摊系数。各套商品房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各次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3、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后,不划分各套商品房摊得建筑面积的具体部位,但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原设计的使用功能。
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凡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部分,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
不应入的公用建筑空间:
1、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供暖锅炉等,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
2、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
3、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包括物业管理)用房。
4、对于半地下室,不论采光井的结构如何,都不计入建筑面积。
特别提示:
1. 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公摊的具体项目。
2. 售房单位在预售商品房前,应向商品房预售管理部门提交预售商品房的面积测量报告。预售商品房设计方案变更涉及预售房屋面积的,应重新提交面积测量报告。
售房单位在销(预)售商品房时,在销(预)售合同(含补充协议)中应明确商品房销售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及公用建筑部位。
3. 其他购房人受益的其他非经营性用房,需要进行分摊的,应在销(预)售合同中写明房屋名称、需分摊的总建筑面积。
三、审查销售广告
(一)出现问题
“我们的小区绿化率达到……,我们小区配有小学、幼儿园、会所……”
购房者常常会被上面的优美辞藻所迷惑,但到实际收房时才发现与现实相去甚远,现实当中虚假宣传、改变小区规划也是一些开发商惯用的一手;另外,装修标准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或开发商承诺。收房中其中一个重点就是要开发商如何兑现曾经的承诺。
(二)解决办法
1. 要注意平时的证据收集。
如买房时的楼书、广告一定保存好,有条件购房时拍下售楼处沙盘,收房时应该对照小区平面图看环境。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此类的广告可以作为要约,在法庭上作为证据出示,要求开发商兑现承诺。
2. 要随时主张自己的权利。
一旦发现小区有规划被变更的迹象,购房者一定要尽快跟相关部门和开发商交涉,以免形成事实,出现“赢了官司却无法执行”的局面。
四、法定退房条件:
在房屋验收过程中,业主如果发现购买的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是不是都可以退房呢?退房的法定条件,综合起来包括以下几种:
1. 购房合同无效:
实践中,造成购房合同无效的常见情形有:①开发商无权处分该房产;②开发商存在欺诈情形。
2. 套型误差导致退房:
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时,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对此未约定处理方式的,购房人可以退房。
3. 面积误差导致退房:
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3%)的。
4. 变更规划、设计导致退房:
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的;开发商经批准改变房屋结构未经买家认可的。
5. 质量不合格导致退房:
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并依照有关规定经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核验确实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特别提示:
1. 由于楼盘整体建筑未完成而根本无法验收,未取得“三书一证一表”的楼房,买家可以不收楼。
2. 出现上述法定退房条件时,购房人在以上情况之一出现时选择退房,相关违约赔偿责任由发展商承担,如果开发商不同意退房,购房人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 如果不具备上述条件,但是房屋确实出现了质量问题,购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因此造成损失的由开发商赔偿。
五、特别建议:
可以考虑集体收房。买房过程中,常常会涉及到很多专业问题,只靠消费者个人的力量有时很难解决问题,在此,特别建议您可以考虑集体收房,人多力量大,结合专家的力量解决遇到的所有难题!
收房需要带的工具:
1)1只塑料洗脸盆--用于验收下水管道
2)1只小榔头--用于验收房子墙体与地面是否空鼓
3)1只塞尺--用于测裂缝的宽度
4)1只5米卷尺--用于测量房子的净高
5)1只万用表---用于测试各个强电插座及弱电类是否畅通
6)1只计算器---用于计算数据
7)1只水笔--用于签字
8)1把扫帚--用于打扫室内卫生
9)1只小凳子和一些报纸、塑料带,包装绳--用于时间长,可休息一下及预先封闭下水管道。
正常验收房子时间一般是持续2-3个钟头,建议早晨8:30去或下午2:30去。
最佳收房流程:
核验业主材料
业主领取《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由开发商加以说明
交纳剩余房款
业主领取钥匙并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
业主做综合验收
业主就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改进意见或解决方案
开发商与业主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
根据协议内容解决交房中存在的问题,无法在15日内解决的,双方应当就解决方案及期限达成书面协议
业主签署《入住交接单》
对发现的问题要在验楼单上予以注明,如果确实属于不能收楼的,要详细写明不予收楼的原因并要求开发商签字、盖章。
提示:开发商在交房时向业主提供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必须为原件而不是复印件。
验房、填写验收记录和做房屋交接:
验完楼后,业主应按实际验收情况填写《住户验房交接表》,同时将水表、电表底数抄在指定表格(一般附在《验房交接表》中);符合政府规定和合同约定的,通过验收;如有不满意的地方,可提出意见并将意见填写在《楼宇验收记录表》中,作为书面依据,如发展商未准备有关表格,业主应另以书面形式将意见送交开发商。根据业主意见,合同双方协商解决办法,如属可整修内容,应协商并签署有关整改维修文件,约定下次验收时间(一般不超过天)。不能整改的,应给予经济补偿;问题严重,对房屋使用功能影响重大的,可依法追究开发商相应责任,甚至退房
注册维修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房产公司某个开发项目的天然气管道安装合同需要交印花税吗
房产公司某个开发项目的天然气管道安装合同需要交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下列合同不交印花税:
大概如下,看实际: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因此印花税的征收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没有列举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1.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
在购销活动中,有时供需双方只填制订单,不再签订购销合同,此时订单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的业务凭证,根据国税函(1997)505号文规定,该订单具有合同性质,需按照规定贴花。但在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情况下,只需就购销合同贴花,订单对外不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用于企业内部备份存查,根据[19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无需贴花。
2.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银行与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和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或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企业向股东贷款是企业进行融资的常见方式,和股东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如果双方都不属于金融机构,无需贴花。
3.股权投资协议
股权投资协议是投资各方在投资前签订的协议,只是一种投资的约定,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无需贴花。
4.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无需贴花
企业所签订的已贴花合同到期,但因合同所载权利义务关系尚未履行完毕,需继续执行合同所载内容,即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只要该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没有增加,无需再重新贴花。但如果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增加,或者就尚未履行完毕事项另签合同的,需要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另行贴花。
5.委托代理合同
代理单位和委托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根据国税发[1991]第155号文规定,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6.货运代理企业和委托方签订的合同和开出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
在货运代理业务中,委托方和货运代理企业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以及货运代理企业开给委托方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根据国税发[1991]第155号、国税发[1990]173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7.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
在货物托运业务中,根据国税发[1990]173号文规定,承、托运双方需以运费结算凭证作为应税凭证,按照规定贴花。但对于托运快件行李、包裹业务,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花。
8.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
根据财税[2006]162号文规定,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9.会计、审计合同
根据(89)国税地字第034号文规定,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10.工程监理合同
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等相关规定,代替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工程建设实施监控的一种专业化服务活动。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因此,工程监理合同并不属于“技术合同”税目中的技术咨询合同,无需贴花。
11.三方合同中的担保人、鉴定人等非合同当事人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作为购销合同、借款合同等的担保人、鉴定人、见证人而签订的三方合同,虽然购销合同、借款合同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但参与签订合同的担保人、鉴定人、见证人不是印花税纳税义务人,无需就所参与签订的合同贴花。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所说的当事人,是指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不包括保人、证人、鉴定人。
(已失效规定)12.没有书面凭证的购销业务不需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在商品购销活动中,直接通过电话、计算机联网订货,不使用书面凭证的,根据国税函(1997)505号文规定,不需缴纳印花税。例如通过网络订书、购物等。
13.商业票据贴现
企业向银行办理商业承兑汇票等商业票据贴现,从银行取得资金,但贴现业务并非是向银行借款,在贴现过程中不涉及印花税。
票据贴现业务是指持票人在票据尚未到期的情况下,为提前获得现金,将票据所有权转移给银行,银行将票据到期值扣除贴现利息后的余额支付给持票人的业务。
14.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凭证
集团内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公司之间,总、分公司之间,以及内部物资、外贸等部门之间使用的调拨单(或卡、书、表等),若只是内部执行计划使用,不用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的,根据国税函〔2009〕9号、国税发[1991]155号、国税函[1997]505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15.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合同金额不需补贴花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合同,征税依据是合同所载金额,而不是根据实际业务的交易金额。如果已按规定贴花的合同在履行后,实际结算金额和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不再补贴花,也不退税。
16.培训合同
企业签订的各类培训合同,只有属于技术培训合同的,才需要按照“技术合同”贴花,其他的培训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不需贴花。
随着“税收十二五规划”2015年房地产业也必将实施“营改增”政策。税收变化多端,房地产企业只有做到未雨绸缪,早做应对,针对可能事项,制定相应措施,管控风险,合理筹划,降低税改成本,才能使企业立于不败之地。
国家税务总局以2014年第63号公告修订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新报表分为八大类,41张报表,较过去增加了25张。涉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填报的有18张。而且,报表填报的内容要求详细,企业现在设置的账目难于满足填报要求,需要对现有账目进行调整。给今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增加了难点
天然气管道安装交什么税管道安装行为属于营业税的应税项目,其安装收入(安装费)属于营业税计税项目。燃气管道安装需要交营业税 税率是5%及其附加税(城建税 税率是7%、教育费附加 税率是3%),还有企业所得税 税率是25%,和半年一交防洪费 税率是0.1%。
天然气管道安装个人用的话一般是用铝塑管(镀锌钢管也行),气嘴,软管。这些东西只能是质量好就行,没什么厂家之分,安装费一般都在两千左右。但用起来很安全,而且很实惠
是因为把管道放进墙内才使用铜管吗?是安装公司的建议还是自己家的?
我觉得没道理啊。我们是 *** 在外面的,用的全是铝塑PP管。一般铸铁管的使用寿命最多为20年(我觉得铜的也不会好到那儿去),而铝塑PP管的使用寿命为50年甚至更久,现在新型建材已经很少有金属的了。我觉得把铝塑PP管放进墙内也不会影响寿命吧,况且这样还会降低氧化程度增加寿命呢。最主要的是铜管的成本肯定比铝塑PP管要高很多。燃气炉就用托普斯的吧 不错。华帝也不错。
既然买了就用吧,当然能用啊。外面的燃气管道都是金属的嘛。我只是想在你还没施工之前,给你一个实惠、安全的建议啊。也许在墙里用铝塑PP管会由于压力变形有危险施工方才让用的铜管,不过我只是觉得,可能性很小。买了就用吧。
我有天然气管道安装工程项目想找一家有天然气管道安装资质的公司您好,你可以在网上搜索一下具有天然气管道安装资质的公司,然后打电话咨询一下,就可以了。
天然气管道安装规范《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10.2.14 燃气引入管敷设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燃气引入管不得敷设在卧室、卫生间、易燃或易爆品的仓库、有腐蚀性介质的房间、发电间、配电间、变电室、不使用燃气的空调机房、通风机房、计算机房、电缆沟、暖气沟、烟道和进风道、垃圾道等地方。
2 住宅燃气引入管宜设在厨房、走廊、与厨房相连的封闭阳台内(寒冷地区输送湿燃气时阳台应封闭)等便于检修的非居住房间内。当确有困难,可从楼梯间引入,但应采用金属管道和且引入管阀门宜设在室外。
3 商业和工业企业的燃气引入管宜设在使用燃气的房间或燃气表间内。
4 燃气引入管宜沿外墙地面上穿墙引入。室外露明管段的上端弯曲处应加不小于DN15清扫用三通和丝堵,并做防腐处理。寒冷地区输送湿燃气时应保温。
引入管可埋地穿过建筑物外墙或基础引入室内。当引入管穿过墙或基础进入建筑物后应在短距离内出室内地面,不得在室内地面下水平敷设。
10.2.15 燃气引入管穿墙与其他管道的平行净距应满足安装和维修的需要,当与地下管沟或下水道距离较近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10.2.16 燃气引入管穿过建筑物基础、墙或管沟时,均应设置在套管中,并应考虑沉降的影响,必要时应采取补偿措施。
套管与基础、墙或管沟等之间的间隙应填实,其厚度应为被穿过结构的整个厚度。
套管与燃气引入管之间的间隙应采用柔性防腐、防水材料密封。
10.2.17 建筑物设计沉降量大于50mm时,可对燃气引入管采取如下补偿措施:
1 加大引入管穿墙处的预留洞尺寸。
2 引入管穿墙前水平或垂直弯曲2次以上。
3 引入管穿墙前设置金属柔性管或波纹补偿器。
10.2.18 燃气引入管的最小公称直径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输送人工煤气和矿井气不应小于25mm;
2 输送天然气不应小于20mm;
3 输送气态液化石油气不应小于15mm。
10.2.19 燃气引入管阀门宜设在建筑物内,对重要用户还应在室外另设阀门。
10.2.20 输送湿燃气的引入管,埋设深度应在土壤冰冻线以下,并宜有不小于0.01坡向室外管道的坡度。
10.2.21 地下室、半地下室、设备层和地上密闭房间敷设燃气管道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净高不宜小于2.2m。
2 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房间换气次数不得小于3次/h;并应有独立的事故机械通风设施,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6次/h。
3 应有固定的防爆照明设备。
4 应采用非燃烧体实体墙与电话间、变配电室、修理间、储藏室、卧室、休息室隔开。
5 应按本规范第10.8节规定设置燃气监控设施。
6 燃气管道应符合本规范第10.2.23条要求。
7 当燃气管道与其他管道平行敷设时,应敷设在其他管道的外侧。
8 地下室内燃气管道末端应设放散管,并应引出地上。放散管的出口位置应保证吹扫放散时的安全和卫生要求。
注:地上密闭房间包括地上无窗或窗仅用作采光的密闭房间等。
10.2.22 液化石油气管道和烹调用液化石油气燃烧设备不应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内。当确需要设置在地下一层、半地下室时,应针对具体条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进行专题技术论证。
10.2.23 敷设在地下室、半地下室、设备层和地上密闭房间以及竖井、住宅汽车库(不使用燃气,并能设置钢套管的除外)的燃气管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管材、管件及阀门、阀件的公称压力应按提高一个压力等级进行设计;
2 管道宜采用钢号为10、20的无缝钢管或具有同等及同等以上性能的其他金属管材;
3 除阀门、仪表等部位和采用加厚管的低压管道外,均应烽接和法兰连接;应尽量减少焊缝数量,钢管道的固定焊口应进行100%射线照相检验,活动焊口应进行10%射线照相检验,其质量不得低于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6-98中的Ⅲ级;其他金属管材的焊接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10.2.24 燃气水平干管和立管不得穿过易燃易爆品仓库、配电间、变电室、电缆沟、烟道、进风道和电梯井等。
10.2.25 燃气水平干管宜明设,当建筑设计有特殊美观要求时可敷设在能安全操作、通风良好和检修方便的吊顶内,管道应符合本规范第10.2.23条的要求;当吊顶内设有可能产生明火的电气设备或空调回风管时,燃气干管宜设在与吊顶底平的独立密封∩型管槽内,管槽底宜采用可卸式活动百叶或带孔板。
燃气水平干管不宜穿过建筑物的沉降缝。
10.2.26 燃气立管不得敷设在卧室或卫生间内。立管穿过通风不良的吊顶时应设在套管内。
10.2.27 燃气立管宜明设,当设在便于安装和检修的管道竖井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燃气立管可与空气、惰性气体、上下水、热力管道等设在一个公用竖井内,但不得与电线、电气设备或氧气管、进风管、回风管、排气管、排烟管、垃圾道等共用一个竖井;
2 竖井内的燃气管道应符合本规范第10.2.23条的要求,并尽量不设或少设阀门等附件。竖井内的燃气管道的最高压力不得大于O.2MPa;燃气管道应涂**防腐识别漆;
3 竖井应每隔2~3层做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进行防火分隔,且应设法保证平时竖井内自然通风和火灾时防止产生“烟囱”作用的措施;
4 每隔4~5层设一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上、下两个报警器的高度差不应大于20m;
5 管道竖井的墙体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1.0h的不燃烧体,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10.2.28 高层建筑的燃气立管应有承受自重和热伸缩推力的固定支架和活动支架。
10.2.29 燃气水平干管和高层建筑立管应考虑工作环境温度下的极限变形,当自然补偿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补偿器;补偿器宜采用Ⅱ形或波纹管形,不得采用填料型。补偿量计算温差可按下列条件选取:
1 有空气调节的建筑物内取20℃;
2 无空气调节的建筑物内取40℃;
3 沿外墙和屋面敷设时可取70℃。
10.2.30 燃气支管宜明设。燃气支管不宜穿过起居室(厅)。敷设在起居室(厅)、走道内的燃气管道不宜有接头。
当穿过卫生间、阁楼或壁柜时,燃气管道应采用焊接连接《金属软管不得有接头),并应设在钢套管内。
10.2.31 住宅内暗埋的燃气支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暗埋部分不宜有接头,且不应有机械接头。暗埋部分宜有涂层或覆塑等防腐蚀措施。
2 暗埋的管道应与其他金属管道或部件绝缘,暗埋的柔性管道宜采用钢盖板保护。
3 暗埋管道必须在气密性试验合格后覆盖。
4 覆盖层厚度不应小于1Omm。
5 覆盖层面上应有明显标志,标明管道位置,或采取其他安全保护措施。
10.2.32 住宅内暗封的燃气支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暗封管道应设在不受外力冲击和暖气烘烤的部位。
2 暗封部位应可拆卸,检修方便,并应通风良好。
10.2.33 商业和工业企业室内暗设燃气支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可暗埋在楼层地板内;
2 可暗封在管沟内,管沟应设活动盖板,并填充干砂;
3 燃气管道不得暗封在可以渗入腐蚀性介质的管沟中;
4 当暗封燃气管道的管沟与其他管沟相交时,管沟之间应密封,燃气管道应设套管。
10.2.34 民用建筑室内燃气水平干管,不得暗埋在地下土层或地面混凝土层内。
工业和实验室的室内燃气管道可暗埋在混凝土地面中,其燃气管道的引入和引出处应设钢套管。钢套管应伸出地面5~10cm。钢套管两端应采用柔性的防水材料密封;管道应有防腐绝缘层。
10.2.35 燃气管道不应敷设在潮湿或有腐蚀性介质的房间内当确需敷设时,必须采取防腐蚀措施。
输送湿燃气的燃气管道敷设在气温低于0℃的房间或输送气相液化石油气管道处的环境温度低于其露点温度时,其管道应采取保温措施。
请看燃规在线 :egas./soft/11.
天然气管道安装价格可参照各地的安装定额,不能一概而论!
天然气管道安装需要什么资质天然气管道施工安装许可,石油管道施工资质类别及其级别:
GA类[长输(油气)管道]
长输(油气)管道是指在产地、储存库、使用单位之间的用于输送(油气)商品介质的管道,划分为GAl级和GA2级。
GB类(公用管道)
公用管道是指城市或者乡镇范围内的用于公用事业或者民用的燃气管道和热力管道,划分为GBl级和GB2级。
压力管道施工许可证GC类(工业管道)
工业管道是指企业、事业单位所属的用于输送工艺介质的工艺管道、公用工程管道及其他辅助管道,划分为GCl级、GC2级、GC3级。
天然气管道施工安装许可,石油管道施工资质需要具备如下条件:
一,安装单位应当具有法定资格,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营业执照。集团公司申请安装许可,应当明确具体从事安装工作的机构或者分公司。如果以分公司名义申请安装许可,必须取得其总公司的授权。
二,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压力管道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的设计、安装以及竣工验收等标准(以下简称相应标准)从事压力管道安装。
安装单位应当保证所安装的压力管道的安全性能符合压力管道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一、正面回答
注册维修公司需要的条件:
1、企业名称申请;
2、在线上交付材料;
3、申领公司证照;
4、企业刻制公章;
5、银行开立公户;
6、税务机构登记;
7、领发票;
8、着手招揽生意。
二、分析详情
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检索是否有重名。签订好租房合同后,到税务局去买印花税,按年租金的千分之一的税率购买。所有股东带上入股的那一部分钱到银行,带上公司章程、工商局发的核名通知、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证、用于验资的钱、空白询征函表格,到银行去开立公司帐户。开立好公司帐户后,各个股东按出资额向公司帐户中存入相应的钱。拿着银行出具的股东缴款单、银行盖章后的询征函,以及公司章程、核名通知、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填好后,连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验资报告一起交给工商局。
三、维修安装公司注册范围有哪些
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中央空调、家用空调电子电器、商业空调电子电器、水管、电路、暖气管道、保洁、空气净化设备、监控器材、电脑耗材的销售安装维修清洗保养保洁及维护;房屋维修、房屋装饰装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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